纤维材料改性国家重点实验室(东华大学)(以下简称实验室)于2019年7月获批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(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)第二批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资助,根据《2022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》要求、《纤维材料改性国家重点实验室(东华大学)“国家创新型人才计划”管理办法》等,现面向东华大学硕士研究生、博士研究生、博士后及教职工选拔2022年“国家创新人才计划”公派留学人员。
项目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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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
1. 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。奖学金包括伙食费、住宿费、注册费、板凳费(bench fee)、交通费、电话费、书籍资料费、医疗保险费、交际费、一次性安置费、签证延长费、零用费、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。本项目不提供学费资助。具体资助方式、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。
2. 此次申请名额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,如遇不可抗力导致延期,最终解释权归CSC所有;
3. 相关政策信息请访问国家留学网《2022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综合专栏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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选拔对象申请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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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本项目资助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:
1、符合《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》申请基本条件;
2、专业方向:原则上专业不限可跨专业申请。
3、品行优良,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,具备良好科学素养,基础理论扎实,学习成绩优良,有较强的独立研究能力和工作主动性,或前期已有明显的科研成果;
4、研究内容须以我校科研工作为主,并与硕士/博士学位论文密切相关,研究计划切实可行,可望获得创新性成果;
5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应为我校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;“在读年级”应注明已进入博士阶段学习,申报年龄需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要求;
6、访问学者申请人应在本科毕业后有 5 年以上工作经历,硕士毕业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历。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。
7、博士后申请人应为我校具有博士学位、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;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 3 年以内。
8、外语水平符合《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》及留学国家、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。
学生/教职工申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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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根据申请留学身份填写《纤维材料改性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创新人才计划申请表》并请导师/系所签署意见;
2、所有申请者均需提交:
①《纤维材料改性国家重点实验室(东华大学)国家创新人才计划申请表》
② 两封专家推荐信(需要密封签名)
③ 双方导师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(外文,双方导师或双方学校管理部门签字)
④ 外方正式邀请函(邀请信应包含以下内容:候选人基本信息(姓名、出生日期、国内院校等)、留学期限(应明确留学起止时间)、留学身份、留学专业及可能产生的费用信息等)
⑤ 外方推荐意见
⑥ 外方导师简介(中/英文)
⑦ 拟留学单位简介(中/英文)
共计7份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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选拔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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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2022年2月14日前申请人提交《纤维材料改性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创新人才计划申请表》,请以“2022国家创新人才计划+申请留学身份+姓名”命名邮件,发送至sklfpm@dhu.edu.cn;
2、2022年2月18日前取得外方学校邀请函,确认提交其它申请材料;
3、2022年2月20日前后通知初审材料合格人员参加面试;
4、2022年2月20日前后组织专家小组面试评审(评审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交推荐名单);
5、2022年2月28日前完成校内公示;
6、2022年3月1-5日学校组织网上统一报名;
7、2022年4月底查询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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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审办法和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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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“客观公正、平等竞争、择优资助”的原则,注重学风和学术水平,择优推荐
1、初审:申请者是否符合上述规定的申请条件;申请材料是否齐备,表格填写是否工整、准确、完整等;
2、面试评审:评审专家组对初审合格者进行面试评审,未参加面试者按自动弃权处理;
3、公示结果:实验室汇总专家评审意见后上报,批准后确定获资助名单并公示。
复试合格同学请网上报名
网上提交材料及要求参照《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填表说明》
联系人:陈老师、朱老师
联系电话:021-67792851,67792856
E-mail: sklfpm@dhu.edu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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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1: 纤维材料改性国家重点实验室(东华大学)国家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博士硕士联培博士联培硕士申请表
附件2: 纤维材料改性国家重点实验室(东华大学)国家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访问学者申请表
附件3: 纤维材料改性国家重点实验室(东华大学)国家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博士后申请表
附件4: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